去年12月,南宁市民陈先生向《法治最前线》栏目报料,自己健身五年的健身房突然关门,健身房的经理和老板都联系不上。等陈先生建了维权群以后,进群维权的人数达到了150人左右,未消费的会员费将近52万元中欧体育,其中有人个人就预付了8万元。
经过进一步了解,这家健身房甚至还欠了物业费,拖欠了教练的工资。更让大伙难以理解的是,11月初这家健身房竟然还在搞促销活动。
他们在11月搞了好多轮促销,那你要是经营不善的话,肯定是有个预期的对不对?现在还猛做促销,我觉得这样子有点涉嫌欺诈了。然后11月29日还搞一个促销的大抽奖,11月底搞完抽奖,12月初你就关门了。
会员们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了健身房的经理。中欧体育健身房也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称,因场地租赁问题,决定自2022年12月31日起暂停本健身场馆营业工作,有效期内的会员将统一转到2公里以外的一家健身房。不过,很多会员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
比如说你买的是私教课的,转过去那私教怎么带呀,对不对?又不是我这边健身房的教练,人家教练不跟着转过去的,肯定不愿意代你上课的呢。
律师表示,健身房单方面提出更换合同一方主体,中欧体育消费者有权不接受,可以拒绝换店。
如果确实有消费者不同意转店,他可以要求健身房将他未消费的金额退还给他。如果健身房不同意,消费者可以找消委会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协商调解,如果调解不下,建议他可以向相应管辖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维权。
记者向健身房杨经理了解情况,他表示,健身房将营业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的解决方案还在沟通当中。
今年2月22日,记者再次向陈先生了解情况。陈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一些不愿意转店的会员已经在准备起诉,这也是他们能想到的唯一办法。
市场监督管理局那边已经有一个终止调解书了,他们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因为健身房那边他就说没钱,那你没钱的话,也只能通过法律渠道向青秀区人民法院申诉要求赔偿了。
据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目前预付消费纠纷仍然是投诉热点,更是处理难点。2022年度,他们共接到预付式投诉举报458件,主要集中在健身、美容美发、餐饮等行业,主要反映商家“跑路”或不按约定提供服务、擅自变更服务内容等。此类纠纷多发的原因主要有:服务周期过长、变化因素增多、商家缺乏诚信、发卡门槛过低、中欧体育资金无从监管。
预付式消费纠纷很多情况是在疫情期间,由于人流量减少,用户需求下降,商家会面临经营成本高、经营压力大等问题,所以有一些实力比较薄弱的店铺选择关门“跑路” 。对于这种关门“跑路”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的基层工作人员是很难找到商家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只能列异处理,终止调解,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是存在困难的。
律师表示,在预付消费中,消费者每次充值的金额是有最高限额的,大伙一定要注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26条规定,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法人经营者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一千元;其他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两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百元。
如果经营者他在发放预付凭证的时候,收取的款项金额超过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退还超过限额部分的款项,而且还规定经营者不得因此减少或者取消已经承诺的优惠。如果说经营者违反以上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并且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义务或者退回预付款;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已经消费的,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退款并承担退款部分的利息,消费者已享受的折扣等优惠,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的预付款余额中扣减。
如果经营者不能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该提前三十日以短信息、电话、公告等形式告知消费者。如果消费者选择解除合同的,经营者应当在三日内按照约定扣除已消费金额后,将剩余款项退还给消费者。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也提醒消费者,在办理预付费消费卡时,要选择规模较大、口碑较好、经营状况不错的商家,并和商家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尽量避免一次性投入金钱过多,预付费消费时间过长。要约定预付式消费的使用范围、期限、退款条件和违约责任等,特别要注意明确终止服务、转让等条款,商家推销时的口头承诺要写入合同。
消费者要注意保留相关的宣传资料、付款凭证和个人消费记录等,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向当地消费者组织投诉,或通过全国12315网站、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投诉举报中欧体育,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